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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群众喜爱的交警”活动的实施方案


http://www.newssc.org    四川新闻网     2007-08-22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开展“群众喜爱的交警”活动宣传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构建和谐文明成都,进一步提升成都交警亲和力,扩大成都交警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以及提高市民参与交通的文明程度,践行“心中无群众,不配当交警”的铮铮誓言,按照《关于开展“交通文明伴我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联合市传媒集团、市文明办、市交委等单位于2007年8月至11月在全市开展“群众喜爱交警”评选活动。为使此次活动能在社会及群众当中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参与,同时不断增进警民间的交流和沟通,使警民共建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交管局制定的宣传方案如下:

  一、宣传内容

  按照交管局党委提出的“路面见亲和、社区赢口碑”的要求,通过媒体向市民展示确定的40条“交通文明示范路段”和80个“交通文明示范路口”,集中宣传成都交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扶危济困、热情服务的优秀群体和典型个人,充分展示成都交警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的良好形象,激发全市交警的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服务意识、亲民意识,进一步提升成都交警品牌效益,让群众走进成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成为热心的关注者、积极的参与者和坚定的支持者。为构建和谐文明成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 评选活动宣传方式及步骤

  (一)推荐阶段(8——10月)

  1、8月上旬,交管局会同成都传媒集团、市文明办在交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约请市级新闻媒体:成都商报、成都日报、成都晚报、成都市电视台各频道、成广交通台等单位记者(省级新闻媒体由交管局自行通知协调)将此次活动的内容进行通报。

  2、组织新闻媒体深入交警勤务大队、警务区、车管窗口、事故处理第一线,以及社区、单位、学校等跟踪报道民警及岗组的优秀先进事迹,以真实的交警新闻事件赢得市民的广泛认同。尤其在成都商报《交警权威发布》、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成广交通台《平安成都》中设置特别板块,每周1——2次专门针对此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二)评选阶段(10月)

  将入围的群众喜爱交警个人及岗组在媒体上集中展示,同时在成都商报《权威发布》、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成广交通台《平安成都》和四川新闻网《蓉城交警》中建立市民公开投票渠道,真实反映市民赞同的“群众喜爱的交警”。

  (三)表彰阶段(11月)

  组织媒体将宣传活动推向高潮,将评选出来的群众喜爱的“十佳交警”、“优秀交警”、“先进交警”;群众满意的“十佳交警文明窗口”和“文明窗口”荣誉称号逐一向社会展示,达到充分宣传报道的效果。

 

 
来    源: 成都市公安局
 

编  辑:【 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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